通知公告

校园公告

关于开展第十四批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院(系)、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持续推动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,进一步落实《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,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开展第十四批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。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以首善标准推动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。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的学习热情,努力提升全体师生的素质素养,为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学、处处能学、时时可学的良好氛围,着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贡献力量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学校师生、北京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。

三、基本条件

申报评选的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。

(二)爱岗敬业、勤于学习;学以致用,成效明显。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、推动创新创造方面成效显著。

(三)践行终身学习理念,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,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,能将工作、学习和生活较好的结合。

(四)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性学习活动,示范带头作用明显,群众公认度较高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院(系)、单位统筹安排,精心组织,做好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的初选、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往年已被评为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的个人不再接受申报。

(二)个人先进事迹限制在2000字以内;须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(电子版),大小不超过2M,格式为jpg或png;提供的视频资料要求声音清晰、画面稳定,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均可,时长不超过5分钟,大小不超过50M,格式为mp4,编码为AVC(H264)。

(三)请于8月4日前,登录系统网址:https://bjzj.bjedu.cn/xxzx/,进行个人用户注册,在线报名,完成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工作,过期无效。(类别请选择高等院校、一级单位请选择澳门威斯尼斯人所有平台,填写完成后提交至一级单位)

联系人:陈雨桐    

联系方式:68908360或企业微信


宣传部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23年7月19日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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